非小号app警惕!这些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有风险→

近日,一些机构打着境外金融公司旗号,以“虚拟货币”投资,“低风险、高收益”为噱头,诱导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交易,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容易滋生非法集资、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危害公众财产安全。
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的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和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明确规定:“虚拟货币”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。“虚拟货币”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境外“虚拟货币”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参与虚拟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,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。
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“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”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。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”。
01“黑平台”:虚假交易平台。设立“虚拟货币”货币虚假交易平台,通过小额交易,诱使用户获取小额得利,赢得用户信任。在吸引投资者入场后,拒绝大额提现,并进一步诱导用户下载“钓鱼”链接,套取用户银行账户信息,盗取银行账户资金,实施电信诈骗。
02“拉人头”:传销组织。利用“稳定币”“比特币”“区块链”“数字虚拟货币”等概念骗取投资者信任,诱导投资者投资,实则是发展线下的传销骗局。不少投资者为了拿到更多返佣,发展自己的下线,让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,最终被套牢。
03“非法集资”:代币发行融资、项目融资。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、流通,向投资者筹集“虚拟货币”。通过虚假的交易平台,发行虚假的项目,以此募集投资人的资金,通过币值管理收割用户,或者换成黑客盗币卷走用户资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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